12月19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布《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。
《意見》指出,要探索有利于數據安全保護、有效利用、合規流通的產權制度和市場體系,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制機制,促進形成與數字生產力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。
堅持共享共用,釋放價值紅利。合理降低市場主體獲取數據的門檻,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,形成依法規范、共享紅利的發展模式。
同時,推動數據要素供給調整優化,提高數據要素供給數量和質量。建立數據可信流通體系,增強數據的可用、可信、可流通、可追溯水平。實現數據流通全過程動態管理,在合規流通使用中激活數據價值。
《意見》強調,統籌發展和安全,劃定監管底線和紅線。加強數據分類分級管理,形成政府監管與市場自律、法治與行業自治協同、國內與國際統籌的數據要素治理結構。
《意見》從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:
一是建立保障權益、合規使用的數據產權制度。要探索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制度,推進實施公共數據確權授權機制,推動建立企業數據確權授權機制,建立健全個人信息數據確權授權機制,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各參與方合法權益保護制度。
二是建立合規高效、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。要完善數據全流程合規與監管規則體系,統籌構建規范高效的數據交易場所,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,構建數據安全合規有序跨境流通機制。
三是建立體現效率、促進公平的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。要健全數據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、按貢獻決定報酬機制,更好發揮政府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導調節作用。
四是建立安全可控、彈性包容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。要創新政府數據治理機制,壓實企業的數據治理責任,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協同治理作用。
要把握數據要素治理的三個“著眼點”
12月19日,國家發改委發文解讀《意見》時指出,數據要素安全治理作為數據基礎制度的四大組成部分之一,貫穿數據流通交易的各個環節,涉及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的方方面面,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既有利于保障國家數據安全,也有利于維護企業、個人數字權益?梢哉f,只有建立健全安全可控的數據要素治理制度,才能真正實現數據要素市場的高質量發展。長遠來看,《意見》的出臺,對于我國加快推進數字經濟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。
國家發改委解讀指出,要把握數據要素治理的三個“著眼點”。第一,數據安全是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底線,要把打造安全可信數據要素市場環境,作為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的優先任務!兑庖姟窂娜鞒讨卫砼c創新監管機制等方面入手,提出底線可守的數據要素安全治理制度。
監管方面,統籌各相關部門落實數據從產生、使用到流轉全生命周期中各環節責任主體,強化分行業和跨行業協同監管,完善追責機制等配套制度。
機制方面,在開展數據要素流通交易、跨境傳輸、爭議解決等立法研究的基礎上,建立數據流通交易負面清單制度,明確不能交易或嚴格限制交易的數據項,推動形成有規可循、安全可控的數據流通交易機制。
第二,發揮政府有序引導和規范發展的作用,一方面,嚴格規范數據安全相關各方的安全主體責任,在數據采集匯聚、加工處理、流通交易、共享利用各環節,參與主體均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。另一方面,要堅持“寬進嚴管”原則,在規范市場安全監管和秩序規范的基礎上促進數據共享開放,推動提高數據流通效率,構建數據來源可確認、使用范圍可界定、流通過程可追溯,打造有序發展的數據交易市場體系。
第三,對于探索性創新的領域建立容錯機制,培育數據要素市場,既不能“管死”也不能“放開”。治理模式方面,《意見》鼓勵和促進市場的新業態、新模式快速成長,形成包容創新的容錯糾錯機制。同時,建立數據要素市場信用體系,對各類交易主體進行信用評價,引導形成正向良性循環,配套建設數據交易爭議仲裁機制,推動構建誠信、互信、可信的交易生態,提升數據交易效率。行業治理方面,強調樹立企業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,規范市場化行為,鼓勵行業協會、企業等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,打造公平開放、創新包容的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環境。
下好數據要素流通交易的三步“先手棋”
國家發改委解讀強調,合理強化安全監管規范,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,是構建數據要素基礎制度,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舉措。
首先,要建立監管機制,創新政府數據治理思路!兑庖姟窂娬{,建立數據要素流通使用全過程的合規公證、安全審查、算法審查、監測預警等機制。
一是積極采取溯源存證、模型審查、可信計算監控等具有安全性、證明力、時效性的合規公證服務,充分保障用戶合法權益。
二是建立健全算法審查機制,對算法的正確性、穩定性、應用合理性、數據合規性等方面進行審核。
三是建立健全風險威脅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,加強安全信息共享,保障國家安全、公共利益、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,營造規范有序的數據要素市場生態。
其次,要壓實企業責任,推動企業積極參與治理,加強企業自律意識,并增強企業社會責任!兑庖姟分赋,數據登記及披露制度是一項數據透明機制,要求將數據載入指定正式記錄,將數據來源、提供者、權利人、使用期限、使用次數、使用限制、安全等級、保密要求等作為事實確認下來,并賦予唯一標識,用以證明該數據的身份。通過建立數據登記及披露制度,能夠有效提高數據流通效率,打破“數據壟斷”,促進公平競爭。
再次,強化多元協同,發揮社會力量協同治理。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在合規評估、質量評估、資產評估、登記備案、智能撮合中的重要作用。同時,建立數據要素市場信用體系,引導互聯網企業間加強對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相關信用評價互通、互聯、互認,推動平臺企業對網絡經營者違法行為實施聯防聯控。此外,還要加強數據交易標準建設,完善數據安全領域合規、安全審計、風險評估、質量評估等標準建設。
筑牢數據要素市場的三道“安全線”
國家發改委解讀還指出,《意見》立足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現狀,針對數據流通交易中的確權難、監管難等問題,構筑起防范數據流通交易風險的三道“安全線”。
完善制度設計方面,解讀強調,要推動完善適用于不同主體多元共治的治理體系,明確不同類型數據的權責主體,完善數據不同場景的使用規則和法律法規,對于不適于流通交易的數據,制定完善的開放和保密準則。
同時,建立健全數據交易安全標準規范和安全制度體系,制定數據隱私保護和安全審查制度,加強對政務數據、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數據的隱私與安全保護。
此外,還要完善平臺類企業數據管理制度,制定平臺企業在數據遷移、交易和處置等方面的制度規則,營造規范有序、包容審慎的數據要素生態體系。
鼓勵多方協同方面,解讀指出,政府應從完善法律法規、優化制度設計入手,通過媒體和社會組織對特定行業、產品和服務的數據安全治理狀況實施社會監督,督促企業在開發數據產品和服務時提升數據安全意識,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業數據標準及時提升數據安全防護能力。企業也應積極承擔社會責任,在數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、日常管理、技術研發等方面積極發揮作用,走好數據安全治理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強化技術創新方面,解讀指出,要充分應用區塊鏈、隱私計算等技術,從隱私保護技術、安防監管方面進行化解。
一是利用區塊鏈、隱私計算等新型技術實現數據“可用不可見”,有效管控數據計算價值使用的目的和方式,實現數據使用的事前評估和持續監督相結合、風險自評估與安全監督相結合,保障數據使用的安全與合法,破解數據濫用、隱私泄露、用戶歧視等問題。
二是改進提高監管技術和手段,依托大數據技術建立健全違法線索線上發現、流轉、調查處理等機制,提升分析預警、線上執法、信息公示等監管能力。
三是鼓勵條件成熟的地區開展試點創新,以點帶面提高數據交易流通安全保障能力。
分析解讀
“數據二十條”出爐!數據要素開啟產業化大時代
國家發改委:構建多層次、多元化數據要素市場生態體系
“數據二十條”來了!建立保障權益、合規使用的數據產權制度建立合規高效、場內外結合的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