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《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對藥品網絡銷售管理、平臺責任履行、監督檢查措施及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,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!掇k法》明確,七類藥品不得網售,且網售處方藥實行實名制……對于這一新規定,市民以及監管部門怎么看?目前施行情況如何?12月9日,記者對此進行采訪。
當日,記者走訪市區多家實體藥店了解情況。在市區太湖東路附近的一家藥店,藥店工作人員劉女士表示:“《辦法》實施后,藥店在網絡平臺按要求下架了如伊曲康唑、頭孢地尼、奈諾沙星等藥品,現在只能線下憑處方來線下購買,不能夠再通過網絡進行銷售,哪怕是網絡上能提供處方,都不能在網絡銷售,只能在線下銷售。”
同時,記者了解到《辦法》從多個方面對處方藥的銷售進行了規定,明確對處方藥網絡銷售實行實名制,并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調配;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、首頁面不得直接公開展示包裝、標簽等信息;通過處方審核前,不得展示說明書等信息,不得提供處方藥購買的相關服務等。
隨后記者打開網絡平臺購買處方藥,發現每個處方藥品展示頁面下,都標有“處方藥需憑處方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”等信息,在處方藥信息展示方面,一些平臺已經在處方藥主頁面和首頁面對圖片進行了虛化處理,并備注“處方藥依法規不展示包裝”字樣。目前,購買處方藥需要進行實名認證,并需要問診開處方,完成之后方可支付下單。
在走訪中,不少市民對于《辦法》持支持的態度。市民沈悅說:“現在網購是一種常見的購物方式,足不出戶就能在網上買到藥品,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便利。此前在網上購買處方藥比較容易,這也導致一些問題,比如如何正確用藥,用藥有哪些注意事項,用藥安全沒有保障,現在要求必須實名制且‘先方后藥’,則是對我們的生命健康安全負責。”
而有線上購買處方藥經驗的王先生表示,自己最關心的則是處方藥的真實與安全性。“我以往在網上買藥最擔心買到假藥,所以我每次購買藥品時,都會選擇價格較貴的,并且是大藥房或大平臺的藥物。我看到新規要求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必須是線下實體藥品企業,這讓我心里也放心不少。”王先生說,網上購買處方藥時,大家應擦亮眼睛,認準有資質的平臺,切忌盲目用藥。
關于新規定,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械科科長徐升對此解讀:“目前有很多人會在網絡上購買藥品,但藥品質量卻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,《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》的出臺正是基于這樣的現狀,其中規定七類藥品不得網售以及網售處方藥實行實名制等,本質上都是在保障藥品質量安全,從而保障消費者權益,更加方便消費者購藥。”
關于《辦法》中提到的“從事處方藥銷售的藥品網絡零售企業,應當在每個藥品展示頁面下突出顯示‘處方藥須憑處方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’等風險警示信息;藥品網絡零售企業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、首頁面不得直接公開展示處方藥包裝、標簽等信息”內容。徐升說,突出表明藥品為處方藥、不在首頁展示包裝、標簽等信息,這些要求意在提醒消費者要先開具處方,然后再購買藥品,能夠讓網絡購藥流程更加正規,切實防范用藥安全風險。
此外,徐升表示,作為藥品監督管理部門,該局將承擔起本行政區域內藥品網絡銷售的監督管理責任,全方位監督管理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藥品的行為,用實際行動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,消費者進行網絡購藥時要查看網售藥店是否有公示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》以及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,并核對相關資質是否在有效期內。
購買藥品時,消費者應根據自身情況或醫囑理性購買;購買處方藥時,須憑醫師處方經執業藥師審核通過后方可購買。藥品到貨后,要查看藥品外包裝有無破損;核對藥品實物與包裝、說明書、購買時所展示的藥品詳情是否一致;查看標簽或者說明書是否載明藥品的通用名稱、主治功能、用法用量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。同時注意,某些藥品在儲存溫度上有特殊要求的,在嚴寒、酷暑天氣里,要看藥品的送貨條件是否能保障適宜溫度。消費者使用藥品后一旦出現異常反應要立即停藥觀察,如出現嚴重異常反應要立即就醫。